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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被批为新增法硕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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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50号)和《关于2006年申请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便字060801号)文件精神,在主要校领导的亲自关心指导下,在研究生院的具体支持下,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准备汇报材料,迎接了国务院学位办委托的法律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评严格评审,并经专家实地考察后,于2007年5月22日被正式批准为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
 
    此学位点的增设,对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增加了新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类型,完善了学校法律教育硕士层次的结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原来设有一级学科法学家硕士点,但缺乏专业硕士点培养层次。同时对发挥学校法学的优势,扩大学校法学的影响具有更大意义。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内最早提倡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学校,有25年经验探索。法律硕士(JM)的特点也是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属于三大专业学位之一(MBA、MPA、JM),学校将充分利用学科综合、经验丰富的优势,培养出既入主流又有特色的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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